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征集2022年度消防科技成果推广目录成果的通知
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消防救援总队,消防救援局天津、南京、昆明训练总队,各消防研究所、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:
为加强消防科技成果的宣传推广,依据相关文件要求,国家消防救援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消防科技成果推广目录编制工作,公开征集拟纳入消防科技成果推广目录的科技成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成果要求
(一)成果应为国家级、省部级、消防救援局及其他科技计划项目研发的产品装备、技术方法、软件系统等成果,并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。
(二)成果依托的科技计划项目已通过验收或绩效评价。
(三)成果技术先进,权属关系明晰,安全可靠。
(四)装备类科技成果应为依法经消防产品技术鉴定合格的产品。
二、申报材料要求
按照消防救援装备类、社会火灾防控产品类、软件类和技术方法类等4类成果分类申报。申报材料要完整、客观、翔实,数据准确,文字简明。推荐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有效性负责,并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。成果推荐单位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:
(一)科技成果简介,主要包括成果先进性、成果性能与技术参数、与国内外同类产品比较、知识产权、适用场所和范围、成果图片等内容。
(二)科技成果依托的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。
(三)科技成果依托的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或验收评价报告。
(四)成果知识产权权属关系证明文件。
推荐装备类科技成果的单位还应提供以下材料:
(五)产品技术标准、检验检测报告等安全性、可靠性证明文件。
(六)合作生产企业加工生产能力、成果批量化生产条件等情况介绍。
(七)成果成本核算情况。
(八)与成果对应的消防产品技术鉴定证书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各消防救援总队负责本地区成果申报工作,各训练总队、部属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申报成果的受理、初审、推荐、报送等工作。
(二)各推荐单位应对申报成果的资格条件和各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,对于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成果一律不得报送。
(三)申报单位认真准备申报材料,报推荐单位初审。推荐单位初审通过后,登录消防科技管理服务系统(互联网地址: http://61.161.226.213:8881/#/),在线提交成果申报材料。消防科技管理服务系统在线提交时间为4月20日至5月3日,逾期系统自动关闭。
联系人:科技处 王蔚,010-83932640
系统技术支持:黎雪,024-31535773转606, 13998230516
2023年4月19日